信息来源:昆明市环保局 生态环境部 环保人综合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常见问题解答
有关环评:
一、环评文件编制如何分类?
建设单位按照原环保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》(部令第44号)、生态环境部《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〉部分内容的决定》(部令第1号)的规定,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。
二、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如何划分?
1.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《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(2015年本)(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7号附件)、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(2015年本)(云环发〔2015〕66号文附件)》及《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(2017年本)》(昆环保通〔2017〕345号文附件)规定,报与之对应的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。
2.昆明市辖区各县(市)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国家环保部、云南省环境保护厅、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
三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如何进行备案?
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,按照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办法》(部令第41号)规定办理。建设单位到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《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》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。